在我國,電力、自來水、燃氣及熱力供應,一直延續(xù)的是“誰供應、誰選表、誰裝表、誰抄表、誰收費”的貿易結算運營模式,并且很多供應單位有與自己利益相關的計量儀表生產企業(yè)。
為破解電力、自來水、燃氣及熱力供應單位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造成有失公允的難題,應借鑒發(fā)達國家引入“抄表公司”的做法,建立“第三方服務系統”,在供應和消費之間建立公平交易的橋梁。
關于公平交易
為什么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在商場設立“公平秤”,是因為買方不相信商家電子秤的準確性(懷疑商家在秤上做手腳)。那么買方是否可以自己帶電子秤進行稱量呢?可以,但只能做比較和驗證用,商家也不會同意按照你的電子秤進行貿易結算。
但在電力、自來水、燃氣及熱力供應中,自己采購計量儀表、自己安裝、自己抄表、自己收費,已經成了慣例,明顯存在不合理現象,但要消費者自己選擇計量儀表,供應單位也不會同意,理由很充分:“不好管理”,因此,引入第三方服務,勢在必行。
關于標準改革
很多標準和評價規(guī)則,已經不再適應新技術和新形勢發(fā)展的需要。
仍然以水表為例,如果以Q3常用流量和量程比作為評價水表性能優(yōu)劣的標準,那么,水表在檢測時最多檢測7個固定流量點,而這些固定的點都是可以人為修正為合格的,特別是電子水表,很容易做到,但其它流量點就不一定滿足誤差的要求,在用戶用水習慣不同的情況下,差別還是很大的,因此,現行的標準需要修改。
關于檢測方式改革
很多用戶并不清楚,計量儀表,技術監(jiān)督局只對3只樣表檢測合格負責(廠家有很多方法讓它合格),然后根據現場考核,發(fā)給《計量許可證》,你的產品就可以銷售了。當然,市場監(jiān)管也是要的,比如“首檢”等,但實際操作中,很多《檢測合格證》就是用來賣錢的,并且價格不菲,有的高達50元/只(張),占了產品成本的一大部分,其中產生的腐敗不言而喻,國家相關部門,應關注和改革,將重點監(jiān)管的計量產品,實行“寬進嚴管”政策,抽查不合格就重罰生產單位,從而將“發(fā)合格證”斂財的行為遏制住。
關于新技術應用
很多計量儀表的標準,是為機械計量儀表制定的,在電子信息技術如此發(fā)達的今天,用機械儀表的技術標準來衡量電子儀表,顯然不合適了。
電子計量裝置,可以提升計量精度,有利于公平交易。
由此看來,很多標準可以提升要求,但涉及部門或局部利益,難以實施。
因此,引入第三方服務,選擇高精度計量設備,接受供需雙方和技術監(jiān)督部門的監(jiān)督和監(jiān)管,建立公平的貿易秩序,是政府支持的一項重要改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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